产业地产投资商模式
产业投资商模式
产业投资商模式以张江高科、清华科技园和湖北高投为主要代表,其也是国内最早实行“基地+基金”双轮驱动模式的开发商,与地产开发商模式和产业新城开发商模式相比,产业投资商不仅将资金投向产业地产,同时还将资金投向入驻园区的企业。产业投资商的商业模式如下:产业投资商首先向社会资本募集园区开发基金,该基金不仅投向产业园区进行土地及产业物业开发,同时还投向具有市场前景的科技型创新企业,用投资的方式吸引大批创新企业入驻,产业投资在实现资本溢价的同时还是带动园区资产增值。
产业投资商可通过园区运作、资本运作、基金管理三种方式盈利。园区运作,园区业务仍为产业投资商的主要业务之一,与地产开发商和产业新城开发商类似,产业投资商也可通过出让园区土地、租售产业物业获取收益;资本运作,产业投资商发挥充分熟悉入驻企业的优势,采用产业投资基金或物业入股的方式对成长型企业进行孵化、培育,待孵化企业被并购或上市后,透过分享企业成长的红利来获得资本增值,形成既当“房东”又当“股东”的模式, 2011年张江高科、南京高科分别实现投资收益1.84亿元和3.7亿元;基金管理,管理发行的产业投资基金,收取基金管理费也是产业投资商重要的获利渠道,例如湖北高投管理14支创业投资基金。
作为产业投资商,其需要具备园区开发运营的产品开发能力、产业服务能力、和产业招商能力外,还至少需要具备基金募集和产业投资两大能力,其中,基金募集能力是指基金主发起方大规模、快速度向社会募集资本的能力,一般与基金管理团队的经验、有无政府引导基金兜底、第三方理财机构的营销能力等因素有关;产业投资能力是指高质量向潜在的产业项目投资的能力,该能力可通过组建高质量、经验丰富的基金管理团队实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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