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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法占地补办手续的要件与程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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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条: 占地补办

 

某企业圈占土地120亩,全部建设了围墙,国土局已经按120亩查处,而根据卫片,实际建筑物只有20亩,其余100亩没有进行非农业建设。现在企业想给这20亩土地补办征地手续,由于资金困难,能否先只交20亩地的罚款,暂缓缴纳其余100亩土地的罚款?

补办手续审查卷宗材料时,应审查哪些要件?必须要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、罚款收据复印件、纪委对镇办领导的处分文件、移交公安和法院的文书等材料吗?

对人的处分,是否应根据违法面积大小而处理不同级别的领导干部?国土部门需要向纪检监察部门出具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》中的行政处分建议书吗?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违法占地可否补办征地手续,补办的具体程序和材料如何,因为无全国统一规定,各省规定不一,只能简答如下:

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具有年度计划指标,违法行为处置到位、补办不至于纵容违法,是补办的前提和基本条件。

行政处罚决定书、罚款收据复印件一般是必备的,处分文件则视有无非法批地、有无应当处分的政府工作人员而定,如有移交公安文书则涉及刑事犯罪,很可能不能补办。

至于处分级别、处分条件、处分形式,根据土地违法类别、危害后果、表现形式、情节严重性等各不相同,无法一概而论。

就处分文书而言,最好是处分决定书;在补办用地手续符合公共利益且具有现实紧迫性的状况下,可用处分建议书等替代。

行政处罚决定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,不能压缩或变更执行其中的罚款等条款;确有错误情况下,可经集体讨论并经由告知陈述、申辩权(符合条件的要告知听证权)等法定程序后,予以撤销重作、变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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