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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土地房屋强征强拆流程详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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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条: 强拆流程

 

如果我们不知道醉驾将有可能判刑,那么,法律对于犯罪的威慑力就会大打折扣,同样,如果我们不知道什么情形下农村土地、房屋将可能被强征、强拆,那么,法律对于被拆迁人的保护力也会大打折扣。

今天为大家详解农村土地房屋强征强拆的流程,让大家能够明白在什么条件下,拆迁方可以强征我们的土地、强拆我们的房屋,以帮助被拆迁人准确把握好维权的时机,避免强征、强拆悲剧的出现。

《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国土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五条规定:“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、法规规定,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可以做出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;拒不交出土地的,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”

四十五条的规定是可以强征、强拆的法律基础,体现的是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、国家利益。但是集体利益、国家利益是以无数个人利益积聚而成的,所以,如果无法充分保障个人利益,那么,所谓集体利益、国家利益,就只是无节制掠夺公民私产而已。      

正因如此,强征老百姓的土地、房产不是谁一句话的事情,它必须满足四个前提条件:

1、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,作出了征地批复。也就是说政府征地这个行为本身要合法,如果你自己就是未经审批非法征地,或者说少批多征,以租代征,那么,你没有任何权利去强征老百姓的土地、强拆老百姓的房屋。

2、市、县人民政府和市、县国土资源局已经依照《土地管理法》和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规定的程序,履行了“两公告一登记”程序,实施了征地行为。这里是说政府征地流程是合法的,已经充分保障了被征地老百姓的各项权利,这其中包括强拆的流程。

3、被征收人已依法得到补偿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补偿,且拒不搬迁和交出土地的。这里是要求政府必须已经履行了补偿的义务,把强拆限制在非常小的一部分确实是蛮不讲理的被拆迁人的范围。

4、各地政府相关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有些地方政府为了稳定的考虑,要求一个项目,强拆比例不得超过多少,比如,这次总共要拆100户,到最后实在没办法,强拆的户数不能超过5户。

在满足四个前提条件的情况下,强拆还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来进行:

第一步:制定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

被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、县人民政府审批、公示后,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,与被征收人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,由属地政府负责根据补偿安置方案形成补偿安置具体方案,送达被征收人,并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作出答复。

一般来说,拆迁方是以分户评估单作为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,所以,被征收人应当明白,收到分户评估单,也意味着拆迁方已经启动了强制拆迁的开关,往下每一步,对你来说都至关重要。

第二步:征地补偿安置协调

在答复期限内,由属地政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(村委会)等相关单位,与被征收人就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事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,并做好记录。

这里就是我们常说的拆迁谈判,一般来说,这里的谈判,视项目紧急程度和被拆迁人的情况,会有2-4次的谈判机会。我们说,这种协调是强拆的一个流程,所以,被征收人应当明白,拆迁方与你谈判有两个动机:其一,真心跟你谈,能够达成一致,签订协议。其二,为强拆做准备。      

第三步:发出《责令交出土地通知书》

第二步的谈判如果没有谈成,属地政府就会申请市县国土资源局作出责令交出土地的行政决定,那么市县国土资源局收到这个申请,认为申请是合法的话,就会给被征收人发出一个通知书,这个通知书叫做《责令交出土地通知书》,一则是告诉你有人申请对你采取强制措施,二则也是督促你该签协议就签了。

第四步: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

被征收人在《交出土地通知书》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,市、县国土资源局应在期限届满或听证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《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》并依法送达被征收人,《决定书》应当告知被征收人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。

爱土拆迁律师提醒被征收人:提起行政复议的时效是收到《决定书》之日起60天内,行政诉讼是6个月内,这个时间,就是拆迁方留给被征收人采取法律维权措施的时间,在这期间,只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才能够中止强拆流程,被征收人如果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满意,或者对《决定书》不服,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。

第五步:发出履行行政强制决定催告书

被征收人在《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》规定的期限内仍拒不搬迁和交出土地的,由市、县国土资源局在规定期限届满之前,发出《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》并送达被征收人,催告被征收人履行交出土地义务。

这里的催告,其实就是提醒你一下,我们给你的维权时间快要到了,如果你现在想好了,我们可以随时签合同,如果没有想好,那么你就趁最后几天请律师告我们,不然,期限已到我就要强拆了。

第六步:申请强制执行

被征收人自收到《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》之日起60日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不提起行政诉讼,在决定书规定期限内又拒不搬迁和交出土地的,由市、县国土资源局在《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》期限届满180天内,拟定《强制执行申请书》及相关材料,向同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翻译一下:这里其实就是拆迁方把你给告了,你成了被告。在第五步的时候,我们一般都会提醒被征收人,如果你对补偿不满意,你要采取主动,该复议要复议,该诉讼要诉讼,不然,在往后走,你成了被告,维权就变得被动了。     

第七步: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执行

人民法院认为强制执行的申请符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齐全的,在接到申请后5日内立案受理。在审查期间,可以根据需要调取相关证据、询问当事人、组织听证或者进行现场调查。一般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。

如果法院一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,那么拆迁方就已经搞定了所有的强拆手续,接下来,就是通知拆迁队,开着挖掘机来实施强拆了。

第八步:组织实施强拆

法院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后,属地政府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结论,制定具体的强制执行方案,报市、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。

负责强制执行的机构,在强制执行前,应当再次书面通知被执行人,告诫被执行人履行义务,并附履行期限,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。如果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,则由执行机构实施强制执行。

以上就是农村征地拆迁强征强拆流程,爱土拆迁律师团提醒被征收人,以上强拆流程中每一步,被征收人都拥有三种选择:

第一种选择:按照拆迁方的方案与拆迁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。

第二种选择:委托律师启动法律程序。

第三种选择:以上两条路都不做选择,被强拆。

面对强征强拆,被征收人来永远要记住的是,你并不是无路可走,你的面前,永远都有三条路,怎么走,在你的脚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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